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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再發(fā)紅包!個稅“一老一小”扣除各漲1000元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大陸新聞 > 時事要聞      2023-09-01 09:05:07

中新網北京9月1日電(記者 李金磊)個稅迎來實實在在的利好。

8月31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標準。

“一老一小”扣除標準分別漲1000元

目前,個稅設立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7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些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減輕個稅負擔。

根據上述通知,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現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說,每個孩子從出生到完成學歷教育,其父母每個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每年2.4萬元,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雙方分別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超過每月1500元。

隨著“一老一小”扣除標準的提高,“上有老,小有小”的納稅人可以少繳個稅,增加收入了。

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近年來,進一步減輕生育、養(yǎng)育和贍養(yǎng)負擔的呼吁較多。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與“一老一小”直接相關,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利于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yǎng)贍養(yǎng)負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

個稅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信息?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信息系統(tǒng)將自動適用提高后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但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其中,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扣除標準提高后,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但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

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標準享受扣除?

據介紹,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統(tǒng)將自動按照提高后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后續(xù)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xù)享受。

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納稅人自9月份納稅申報期起,就可以由任職受雇單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標準扣除,也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贍養(yǎng)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根據現行政策規(guī)定,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yǎng)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完)


文章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徐亞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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