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自上臺以來,頑固堅持“臺獨”分裂立場,惡意煽動兩岸對立對抗,阻撓限制兩岸民間交流交往,妄圖“倚外謀獨”“倚武謀獨”,不斷推高臺海風險。
賴清德當局加緊與外部勢力勾連,借助外部勢力壯膽,狐假虎威。日前,美國聯(lián)邦眾議員瑪麗蓮·斯特里克蘭率民主黨議員團竄訪臺灣;日本自民黨前干事長石破茂等議員竄訪臺灣。等等。可見,賴當局與外部勢力勾連不斷,制造臺海事端。美日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惡劣行徑,向賴當局和“臺獨”分裂勢力發(fā)出錯誤信號,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日前,由民進黨當局資助拍攝的電視劇《零日攻擊》,目的就是制造臺海戰(zhàn)爭恐慌,大搞“抗中認知戰(zhàn)”,從意識形態(tài)上對抗大陸。
針對賴清德當局“臺獨”行徑,國務院臺辦和公安部網(wǎng)站同步推出“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專欄(以下簡稱“專欄”),將依法“懲獨”提上日程,在島內引發(fā)高度關注。民進黨當局對此依舊慣性思維反應,妄稱大陸此舉對兩岸交流互動制造更多的障礙與傷害、大陸沒有權力“懲治臺灣人民”等。
大陸依法“懲獨”是應有之義,針對的是“臺獨”分子,不是臺灣人民。大陸推出“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專欄,逐一列出了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10位“臺獨”頑固分子的名單,目的性針對性非常強,警告震懾賴清德當局和“臺獨”頑固分子,不要玩火,以儆效尤。
“專欄”中設置了檢舉“臺獨”頑固分子的郵箱,方便廣大民眾檢舉“臺獨”頑固分子,使“臺獨”頑固分子無處藏身,形成全民共同打擊“臺獨”頑固分子的強勁態(tài)勢。
“專欄”中還列出了《反分裂國家法》和《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內容,其目的就是宣傳法律法規(guī),讓更多的人了解知曉相關法律法規(guī)內容,明白搞“臺獨”分裂是違法犯罪行為,必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向“臺獨”頑固分子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那就是依法“懲獨”進入法律化常態(tài)化實質化階段,不要存在任何僥幸心理,“臺獨”分裂行徑都已記錄在案,遲早都會受到法律嚴懲。
《意見》明確規(guī)定,對“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并對缺席審判程序中的辯護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作出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針對賴清德當局惡劣的“臺獨”分裂行徑,大陸接下來在推進依法“懲獨”上必將加大力度,比如,根據(jù)兩岸局勢發(fā)展,適時展開缺席審判影響特別惡劣的“臺獨”頑固分子,并根據(jù)審判結果,實施全球通緝,只要被審判的“臺獨”頑固分子離開臺灣,去了與中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便可以通過引渡條約等方式將其引渡回中國境內依法懲處。通過法律途徑,形成對“臺獨”頑固分子強力震懾,讓“臺獨”分子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打擊島內“臺獨”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臺海和平。
島內之所以“臺獨”逆流沉渣泛起,除了民進黨當局走“臺獨”路線外,更為重要的是民進黨利用其控制的媒體及豢養(yǎng)的網(wǎng)軍帶輿論風向,搞“認知戰(zhàn)”,為其“臺獨”推波助瀾,興風作浪,制造了島內如此囂張的“臺獨”輿論氣氛。在今年5月份,國臺辦宣布,對臺灣政論節(jié)目名嘴黃世聰、李正皓、王義川、于北辰、劉寶杰等人實施懲戒,這些所謂名嘴罔顧大陸發(fā)展進步的事實,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負面信息,并通過電視、網(wǎng)絡、報刊等媒體大肆傳播。他們散布謠言,蒙蔽部分島內民眾,挑動兩岸敵意對立,傷害兩岸同胞感情,性質惡劣,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同時,大陸也要采取具體措施,對臺灣長期歪曲污蔑虛假報道大陸的相關媒體及其負責人要進行懲戒,要像懲戒資助“臺獨”頑固分子幕后金主一樣,列出名單,精準打擊,不能讓這些媒體和幕后金主,一邊在大陸賺錢,一邊在島內支持“臺獨”,吃飯砸鍋。
法網(wǎng)灰灰、疏而不露。打擊“臺獨”頑固分子之法網(wǎng)正在收緊,有序推進。那些挑戰(zhàn)法律底線的一小撮“臺獨”頑固分子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等待他們的是正義的審判。(評論員 言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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