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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晴空匯大樓火警 4大疑點與3大問題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評論 > 網(wǎng)友評說      2024-05-28 11:42:57

李信樟/工業(yè)安全技師(臺灣省高雄市)

新竹東區(qū)晴空匯大樓26日晚上發(fā)生火災,數(shù)百名住戶受困其中,更造成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造成不幸最關鍵的是因為管道間內(nèi)電纜線燒毀,導致排煙設備無法運轉(zhuǎn),建筑內(nèi)部充滿濃煙,讓再次進入大樓進行人命搜索的消防員,因氧氣瓶耗盡倒臥在火場樓梯間,送醫(yī)不治。

晴空匯為當?shù)刂笜诵院勒?,理應有比一般住宅更高的安全標準,但從相關報導看來并非如此。

一、濃煙生成時為何消防排煙機無法自動起動?因為濃煙剛生成時,電纜線理應仍具備傳導功能,且即使大樓停電,排煙機因連結緊急發(fā)電機仍可起動運轉(zhuǎn),什么原因?qū)е缕涫スδ埽?/p>

二、依據(jù)《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35條,連結排煙設備與緊急電源之耐燃電纜,必須經(jīng)過耐燃試驗合格,為何該纜線會于火勢不大的管道間內(nèi)被燒毀,造成排煙設備無法運轉(zhuǎn)?

三、為何起火點在地下一樓管道間,但濃煙隨著管道間“垂直”上升至各樓層,且在各樓層“水平”擴展竄入各戶?是否管道間沒有做好防火填塞?

四、直到27日上午發(fā)生火災后約12個小時,大樓內(nèi)尚有200余人待救援,凸顯出該大樓沒有“第二逃生路線”的設計,一旦因濃煙導致人員無法由原有的樓梯間逃生時,就只能坐困屋內(nèi)等待救援,這也是消防員必須再次進入大樓的緣由。消費者購置住宅時,除了漏水壁癌等檢查,是否也該同時關心這棟住宅的消防安全設備,確保發(fā)生火災后自身與家人生命安全?

最讓人不舍的是,殉職2名消防員的悲劇應是可避免的。首先,這次救援沒用緊急升降機,是消防員背氣瓶徒步爬樓梯,所以氣瓶耗盡速度會比以往快。依據(jù)建筑技術規(guī)則第106條,超過十層樓的建筑物即必須設置緊急升降機,所以晴空匯大樓應該有緊急升降機,但為何消防人員徒步上樓,舍緊急升降機而不用?如果連消防隊也無法相信緊急升降機的安全,那可是必須深究的問題。

第二,后勤指揮雖聽見求救,且氣瓶耗盡之警笛聲響起,卻無法確定位置;經(jīng)清點人數(shù),五分鐘后才確定2名消防員受困位置,再經(jīng)35分鐘后才找到倒臥樓梯間的2人。為何氣瓶警笛響起時,不能同時發(fā)出確切位置的訊號?這應非多高深的技術,卻是生死的關鍵。近十年來已有30幾位消防英雄殉職,卻不見消防部門對于“提升消防人員于火場任務的安全科技”有積極主動的作為。

第三,據(jù)報導,晴空匯大樓原訂于4月11日進行消防安檢,因管委會疏漏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故改期到6月初辦理。由此可見消防單位安檢程序不被重視,排定安檢日期卻無法如期進行,理應列為重大警示事件并對社區(qū)全體住戶公告,卻可輕易協(xié)調(diào)改期,復檢程序是否已流于形式?

災難之所以發(fā)生,都是漸次累積錯誤而來。生命無價,不希望由每次災難的舍身菩薩來教育我們該怎么做,那代價太龐大了。希望有權責者莫以小細節(jié)就不重視,例如防火填塞、排煙機啟動、耐燃電纜、省力化與自動化之消防搶救設備和技術、管道間簡易的滅火設施等。建商、行政機關、大樓管委會、消防設備商等相關機構與人員,都應肩負生命安全責任,打造安全居住環(huán)境。(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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