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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天新聞遭不予換照關臺近3年 法院撤銷處分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涉臺新聞      2023-05-11 08:35:18

中新網5月10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中天新聞臺3年前申請換發(fā)衛(wèi)星廣播頻道執(zhí)照,被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臺頻道。中天提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并準予換照,再向“通訊傳播委員會”求償79億余元(新臺幣,下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撤銷處分,應依判決意旨做出適當之處分,可上訴。

中天新聞臺3年前申請換發(fā)衛(wèi)星廣播頻道執(zhí)照,被臺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不予換照。圖片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回顧整起案件,2020年6月8日中天新聞臺提交換照營運計劃書,向“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換照,不料“通訊傳播委員會”20天前才通知將舉行聽證,而且中天新聞在聽證會召開前曾經3次聲請閱卷,然而除了中天自己提出的資料外,“通訊傳播委員會”一律拒絕閱卷,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

同年10月26日中天換照聽證會,11月4日中天到會陳述意見,但聽證會7位被告選任的鑒定人中有5位鑒定人中途離席,由“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擔任的聽證會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場的鑒定人無須現(xiàn)場回復。

11月18日“通訊傳播委員會”火速決議不予換照,26日公告不換照處分,12月2日中天提行政訴訟,12月11日中天新聞臺執(zhí)照到期,被迫退出原本“52臺”的頻道,但之后不少綠營背景媒體打算搶進中天52頻道關鍵位置,引發(fā)“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不中立的爭議。

換照案訴訟,中天提出的訴之聲明共有3項,請求法院判決原處分撤銷,及“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作成準予換發(fā)執(zhí)照(2020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之行政處分,及“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給付中天79億余元。

臺“通訊傳播委員會”前委員翁曉玲表示,若臺“通訊傳播委員會”想對之前做的錯誤決定負責,那就應該立刻恢復中天新聞臺的執(zhí)照。

文章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姚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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