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中天新聞臺遭臺灣地區(qū)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惡性撤照關臺后,這兩年多來,NCC已有多項過去對中天的不當裁罰案陸續(xù)被法院判決撤銷、獲得平反;日前又有一樁堪稱是污蔑中天的始作俑者、卻在當時被綠媒、網軍側翼廣為傳布誤導的造謠案,經臺灣“高院”判決均非事實,以加重誹謗罪定讞,還給中天公道。但令人感慨的是,當初這個謠言鬧得沸沸揚揚,在有心人士的刻意炒作下眾口鑠金,幾乎讓中天百口莫辯,更備受傷害;如今雖然中天獲得遲來的正義,卻并未相對受到媒體與社會應有的重視。
洪博學案 重傷媒體生態(tài)
本案原委是,綠媒專欄作家洪博學2018年底在“ “九合一””選舉后,撰刊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的方式,換取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經中天提告,檢方起訴后,臺北地院調查后認為洪所說并非事實,依加重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新臺幣,下同),二審再判其敗訴定讞。
當時洪男的不實文章,不但造成眾多網友在網絡上拼命轉載、惡意批評,“公平會”宣示要查辦,網絡也發(fā)起“全民轉臺運動”,就連日本電視臺也據(jù)此做出錯誤報導,至今網絡上還存留大量錯誤信息繼續(xù)混淆視聽??杀氖?,北檢對此案竟3度以言論自由為由將洪男不起訴,然而此事究竟是言論的批判還是捏造事實的抹黑?其理甚明,不容蓄意蒙混。幸好“高檢署”厘清是非,命北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最后地院、“高院”也終能秉持專業(yè)與公義,還給無辜受害者起碼的公道。
從結果來看,此一徹頭徹尾的造謠案,纏訟長達4年之久,最后洪男才損失2萬5000元,民進黨當時更利用綠媒名嘴批判、網軍側翼發(fā)文,讓中天形象聲譽嚴重受創(chuàng),被NCC逐步關臺,中天損失又豈止超過萬倍!臺灣新聞言論自由所遭到的踐踏凌遲,又要如何計算求償?
除了抹黑中天的造謠案遭到民進黨、親綠勢力的大肆利用、渲染之外,NCC以公權力對中天各種不公的裁罰與打壓,更是無所不用其極。中天被NCC指控違反臺灣地區(qū)“衛(wèi)星廣播電視法”的多項裁罰案,在遭到撤照關臺后,這2年多來已陸續(xù)獲得法院判決平反,總計中天上訴已8連勝,NCC當成關臺理由的所謂“多次違規(guī)”,等于已被法院連賞8個巴掌。
操弄民粹 扼殺新聞自由
由于中天是臺灣強力監(jiān)督民進黨當局數(shù)一數(shù)二的新聞臺,民進黨當局處心積慮想關掉中天早就人盡皆知,首先是通過綠媒、名嘴、網軍瘋狂撕咬中天“親陸賣臺”危害臺灣安全,而且以報導錯誤、內控失靈、管理不善為由,對中天的新聞罰款最重最多;接著是布局最聽話的陳耀祥擔任NCC主管,以及立場偏綠的NCC官員,進行各種對中天的行政處分、打壓;三是NCC在形塑輿論皆曰可殺的民粹氛圍后,以召開聽證會公審,藉特定外部專家學者之手,廢了中天的執(zhí)照;最后是清理中天所空出的黃金頻道,引進特定對象,讓民進黨派系結盟的政商勢力進駐互利。
這4個階段如今已在臺灣民眾眼前陸續(xù)被揭穿,而且自曝丑態(tài)地上演過,這不但坐實NCC甘為政治鷹犬、箝制新聞言論自由的“東廠”罵名;這2年多隨著愈來愈多起司法判決的出爐,除了還給中天起碼的公道,更凸顯NCC這一連串違“法”濫權、追殺異己的作為,不僅戕害言論及新聞自由,也造成媒體間的寒蟬效應,更扭曲媒體正常的監(jiān)督功能,重創(chuàng)臺灣政治發(fā)展的生機。
事實上,需要平反的不只是中天一家新聞臺,更重要的是整個臺灣的新聞與言論自由,不容再在扭曲的體制、病態(tài)的機關管控下,繼續(xù)遭到打壓、恐嚇而茍延殘喘。如今洪博學案歷經4年定讞,法院認證中天是被造謠冤屈,根本失能扭曲、變成政治打手的NCC固然應該裁撤,當時操弄NCC的前任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更應該追究其政治和法律責任。只有還給媒體輿論真正清明的天空,臺灣社會才能正常發(fā)展。(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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