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眾拒絕日本核食進入臺灣,上街抗議。(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在成功護航萊豬之后,下一個目標果然是核食。但要推翻2018年“禁止核食”的“公投”決議,民進黨應(yīng)該是要重新推動“開放核食”“公投”,否則如同以間接民意否定直接民意。
2018年,臺灣民意借由民眾投票,決議禁止福島核食進口;固然“公投”的法律效力只有兩年,但這應(yīng)該是指兩年后可以再提出立場相反的后“公投”來摧翻前“公投”,而非代議士直接抵觸人民意志。
民進黨想開放核食,fine,行政機構(gòu)可不經(jīng)聯(lián)署直接提出臺籍民眾投票案,或者嫌2023年“公投日”太遠,民進黨可以用“防衛(wèi)性公投”,在最短時間內(nèi)進行核食“公投”。
再退一萬步,或者民進黨解散民意機構(gòu)重新改選,以“開放核食”作為共同政見,若還能維持多數(shù),那么要開放核食,真的誰都沒有話說。而現(xiàn)在的情況卻是,最新的“公投”決議禁止核食,民進黨卻像只偷偷摸摸的老鼠,不敢接受選民檢驗,而要以間接民意去否定直接民意。
民進黨說難聽一點,比希特勒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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