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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藍綠對南海仲裁結果的立場差異何在?

王建民

 王建民,陜西耀縣人,1960年生。中山大學經濟學學士,法學(社會學)碩士。1986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員。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國亞非發(fā)展交流協會理事。已出版《海峽兩岸經濟貿易投資大全》、《臺灣何處去》、《海峽季風——多棱鏡下兩岸關系透視》、《臺灣政商家族》、《塑膠霸主——王永慶》、《臺灣軍力》、《臺灣的“黑金政治”》、《臺灣省地理》、《臺灣黑社會內幕》、《臺灣地方派系與權力結構》、《民進黨政商關系研究》、《國民黨下臺內幕》等。

    作者 王建民

     對于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結果,島內藍綠、朝野與社會各界的看法與主張,并非外界認為的同仇敵愾,立場一致,共同對外。恰好相反,臺灣藍、綠兩大政治陣營在表面、局部一致之下,實質上有很大差別,在野的藍營對南海主權的立場較為明確與堅定,綠營則是更為抽象與模糊,“反中謀獨勝于保島護?!?。

    第一時間,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周志偉表示,“仲裁庭睜眼說瞎話,吃人夠夠,嚴重侵犯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利益,國民黨完全不能接受”。他還明確指出,“U型線”在“‘憲法’上屬于固有疆域一部分,所涵蓋海域面積高達360多萬平方公里,是臺灣面積的100多倍,其中的戰(zhàn)略利益絕對不能放棄”。黨主席洪秀柱表示,全力支持當局對不公平的南海仲裁表達堅定反對立場,并呼吁以持續(xù)行動展現捍衛(wèi)南海主權及相關權利的決心,絕不退讓。

    親民黨這次表現相當積極與優(yōu)異,給予點贊。親民黨第一時間出措詞嚴厲的最強聲明:“南海各島礁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南海十一段U型線更是自1947年以來所提出之主張;世界各國或所謂仲裁庭,以各種虛偽理由或以任何技術手段,提出對于南海島礁有違事實的仲裁或宣示,臺當局應概不承認”。親民黨進一步表示,任何政府官員如主張或決策機構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yè)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依刑法第120條瀆職罪起訴。

    新黨主席郁慕明發(fā)表聲明認為,仲裁結果不具國際法效力。南海海疆諸島是中華民族共同祖產,須堅決捍衛(wèi);呼吁兩岸聯手合作,共同維護“固有疆域”。

    與藍營態(tài)度明確、立場堅定相比,民進黨當局與綠營勢力的表態(tài)則完全不同,不僅不提U型線,不提固有疆域,基本上是抽象的、空洞的,是原則性的,甚至是配合美日立場的。

    在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結果出來前夕,代表蔡英文當局的臺灣“總統府”對南海仲裁案提出三項主張:第一,“南海的所有聲索方對南海領土與海域權利的主張,都必須依照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華民國對于南海領土與海域權利的主張,也都符合國際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各聲索方都有義務尊重南海地區(qū)的航行自由與飛越自由。第三,所有聲索方都應該要用和平方式解決南海爭端,同時主張必須納入多邊的和平爭端解決機制。這種聲明與主張等于沒有實質性的立場,是任何一方都會使用的概念與主張。仲裁結果出臺后,臺灣“總統府”以新聞稿的方式發(fā)表聲明強調,“本案仲裁庭于審理過程中,并未正式邀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征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嚴重損及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在權利”,因此在此著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不具法律拘束力”;“政府在此強調,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

    臺外事主管部門李大維表示臺當局“針對南海仲裁判斷太平島為礁,完全不能接受,強調這沒有法律拘束力”。臺灣“陸委會”發(fā)表聲明指出,“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權利”,根據一九四七年公布的“南海諸島位置圖”明示領土及海域范圍以來,堅定捍衛(wèi)南海諸島與相關海域主權,沒有任何改變。

     臺灣“內政部”則提出來了較為系統與全面的五大主張:一、“常設仲裁法庭公布‘南海仲裁判斷’,嚴重損及我國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的權利”。二、“太平島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一百二十一條可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絕非巖礁”。太平島得依公約享有完整海洋權利 。三、“內政部于一九四七年公布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即已宣示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相關海域主要屬于中華民國所有”。四、“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權利,這是臺灣一貫立場與堅持”。五、“對于南海爭議,我們主張,應該透過多邊機制進行協商,共同以和平方式解決”。

    盡管民進黨當局不同部門發(fā)表了聲明與新聞稿,但奇怪的是,一向在第一時間對重大事件表態(tài)的執(zhí)政黨民進黨中央,則沒有看到對南海仲裁結果沒有發(fā)表聲明或新聞稿,是認同民進黨執(zhí)政當局的立場或還是另有隱情不得而知,卻是值得思考的重要現象。只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干事長在受訪時表示,“南海仲裁認定太平島為礁一事,嚴重損及臺灣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的權利,絕不接受,也主張這項仲裁判斷不具法律拘束力”。

    新興綠營政黨——時代力量黨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發(fā)表的聲明表示,“臺灣對南海的太平島、東沙島等島嶼,都是長期有效占領、擁有主權,毋庸置疑,不因未納入臺灣的仲裁結果而受影響”;“同時支持臺當局積極捍衛(wèi)主權及相關海域權利的決心”。另一激進“臺獨”勢力---臺聯黨,在年初選舉挫敗后迅速邊緣化,也未對南海仲裁案發(fā)表聲明或新聞稿。

    觀察藍綠對南海仲裁案的表態(tài)與立場,則會得出重要的政治結論與啟示。藍營立場總體一致,對維護南海主權立場堅定明確,均提到南?!肮逃薪颉保匆浴芭_灣”作為論述主體,但藍營不同政黨仍有差異。藍營三個主要政黨均有黨的聲明與表態(tài),不過國民黨主席與新黨主席均有表態(tài),但親民黨主席沒有正式表態(tài);在兩岸合作問題上,國民黨與親民黨沒有明確表態(tài),只有新黨從整個中華民族利益的角度論述,明確提出來兩岸南海合作的主張。

    就民進黨當局、民進黨、時代力量黨的表述觀察,總體一致,大同小異。共同點是,多是抽象的論述,均不提南海諸島為“固有疆域”,不提“U型線”與歷史性水域權利;核心是防止出現“兩岸一中”之結果或論述。臺外事主管部門與“立法院”均對仲裁文本中以“中國臺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of China)稱乎提出抗議與批判。有所不同的是,民進黨當局作為執(zhí)政者,在論述上基本上能夠以“中華民國”作為論述主體,盡管其中以維護臺灣主體性為要害;民進黨中央卻未對南海仲裁案明確表態(tài),值得探究;時代力量黨的立場則公然突出其“激進臺獨”性質,以“臺灣”作為主體陳述,顯然是“臺獨”思維,就失去了爭取南海權益的法理依據(臺灣只是一個地區(qū),不是主權國家,不享受國際法人資格,這樣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

     臺灣“立法院”發(fā)表的共同決議更顯特別。近年來,臺“立法院”經常發(fā)表針對大陸的共同決議或聲明,包括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議達成“逐條審查、不得包裹整體通過”的阻撓決議,包括對臺“陸委會”主委王郁奇訪問大陸“不得講一個中國、不得發(fā)表共同聲明”等決議以及譴責大陸要求肯尼亞遣返臺灣詐騙犯的共同決議等,而且都很及時,態(tài)度強硬。然而,對于有損于臺灣直接利益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臺“立法院”卻遲遲未發(fā)表譴責這一非法仲裁的共同決議,直到七月十五日才發(fā)表。而且最先不是由主導“立法院”的民進黨率先啟動的,而是由親民黨黨團率先召集協商的,卻因時代力量黨團卻缺席而無法達成決議。

    最后在壓力之下,“立法院長”蘇嘉全才出面再度協商,各黨團才得以達成共同決議。盡管這一共同決議平衡了藍綠立場,提到“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海域屬于固有領土及海域,對南海諸島及周遭海域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占據,或任何國際仲裁的片面決定一概不承認”。這一表述可以說照顧了藍營的立場,與民進黨當局、綠營對南海仲裁案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同時也滿足了蔡英文當局的基本立場,依舊不提U型線與歷史性水域。臺灣聯合報記者以“立院這紙聲明,像被拔牙的老虎”來形容這一共同決議,認為“這樣地對憲法與領海基線及鄰接區(qū)法以及一九四七公布的南海諸島位置圖等主張法律文件‘用布蓋起來’的作法,恐怕只是一種色厲內荏,誰也嚇唬不了,最終還是只能淪為自欺欺人的把戲”。(作者 王建民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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