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數字藝術家雷菲克.阿納多爾創(chuàng)作的《機器幻覺》,對國際太空站120萬張影像數據進行了人工智能(AI)重構。
人工智能(AI)藝術版權屬于誰?國際拍賣行佳士得(Christie's)從2月20日起在美國紐約首次舉辦AI創(chuàng)作藝術品的拍賣會。此舉引發(fā)爭議,截至20日,已有逾6000人簽署聯名信,以“侵害人類藝術家利益”為由呼吁取消拍賣會。隨著AI技術的進步,有關藝術作品的“版權邊界”受到關注。有分析認為,這場拍賣不僅挑戰(zhàn)了傳統藝術的邊界,也將科技革新與藝術倫理的沖突推向風口浪尖。\大公報記者 戚佳潔
【大公報訊】當地時間2月20日,紐約佳士得啟動其以“增強智能”(Augmented Intelligence)為主題AI藝術專場拍賣會,預計將于3月5日結束。目前官網發(fā)布了34件AI藝術品并公開了估價,創(chuàng)作者從20世紀60年代的早期AI先驅哈羅德.科恩,到當代藝術家如雷菲克.阿納多爾、品達.範.阿曼、亞歷山大.雷本等等,相當一部分是“數字原生作品”,即完全依賴AI等數字技術和數字媒介創(chuàng)作。
在所有作品中,品達.範.阿曼的作品《新興面孔》估價最高,高達18萬至25萬美元,由神經網絡驅動機械臂自主完成,被視為AI生成藝術的重要里程碑。雷菲克.阿納多爾的《機器幻覺》估價15萬至20萬美元,對國際太空站120萬張影像數據進行了AI重構。
佳士得表示,他們預計此次拍賣將帶來至少60萬美元的收益,還稱大多數拍品將接受加密貨幣支付。盡管佳士得對AI藝術品持相當正面的態(tài)度,但拍賣會引發(fā)強烈爭議。截至20日,已有逾6000人聯名抗議,指控AI模型通過“未經授權的版權作品訓練”,剝削人類創(chuàng)意,是一場“明晃晃的大規(guī)模剽竊”,而佳士得的高價拍賣行為被指默許這一系統性侵權。
AI變藝術創(chuàng)作雙刃劍
聯名信中指出,AI模型及其背后公司通過剝削人類藝術家的無償勞動,開發(fā)與人類創(chuàng)作者形成商業(yè)競爭的AI產品。聯名信的簽署人之一、音樂家兼藝術家艾德.牛頓.雷克斯表示,佳士得的高價拍賣行為,變相鼓勵了AI公司對藝術家勞動成果的竊取。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見。參與拍賣的藝術家之一亞歷山大.雷本則認為,藝術的未來不是AI與藝術家的對決,而是藝術家如何利用AI,以我們從未想像過的方式突破界限。佳士得數字藝術總監(jiān)妮可.塞爾斯.吉爾斯回應稱,AI是“增強而非替代人類創(chuàng)造力”的工具,并強調AI使用“受控于創(chuàng)作者意圖”,且數據訓練多基于藝術家自身的作品。
AI生成作品 版權爭議不絕
從2022年美國游戲設計師艾倫使用AI軟件《太空歌劇院》奪獎以來,有關AI與藝術創(chuàng)作以及版權的爭議不絕。AI生成作品的版權認定問題存在幾個爭議:首先,AI生成的藝術作品是否構成作品,享有版權;其次,如果AI生成的作品享有版權,該版權屬于創(chuàng)作者還是AI開發(fā)者。
影視導演、AI創(chuàng)作者小蔥(化名)接受大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AI作品而言,如果藝術家們應用AI創(chuàng)作出的作品是一種觀念性的表達,而非著重于技法本身,那么AI創(chuàng)作的作品也是一項藝術。小蔥說,從版權爭議的角度而言,如果藝術家利用AI輕易地“復刻”某一IP(知識產權),如迪士尼的米老鼠,這是對創(chuàng)作者非常不尊重的行為;但如果藝術家只是學習這一IP的風格,這里就存在一個灰色地帶。她提到,創(chuàng)作者們在繪畫、影視制作等的學習中,或多或少都會存在學習、模仿其他創(chuàng)作者及作品的過程,這種學習和AI的學習,本質的區(qū)別在哪里呢?以藝術史來講,它也是從模仿開始誕生的,那這些模仿又應該如何去界定?小蔥認為,當中本身就是一個灰色地帶,存在更多的討論空間。
針對AI創(chuàng)作的版權問題,美國著作權局(USCO)1月29日發(fā)布的AI問題報告給出了原則性的意見:用戶單純向AI系統提供提示詞生成作品,不享有版權。不過,如果創(chuàng)作者將自己的作品輸入到AI系統里進行調整,例如為插圖增加3D效果。作品中的電腦生成元素依然無法申請版權,但如果原始作品能夠被識別,其中“可感知的人類表達”仍然受到版權保護。
佳士得這場AI藝術專場拍賣所引發(fā)的爭議,AI與藝術、技術革新與藝術倫理的激烈碰撞已被擺在聚光燈下。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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