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4月24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地區(qū)司法機構“憲法法庭”昨(23)日針對島內(nèi)“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guī)定是否違反“憲政”規(guī)定進行言詞辯論,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臺法務部門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預估將在7月做出判決。對此,身為受害者家屬的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也發(fā)文高喊反對廢除死刑,她更直言,無法接受廢死團體為了自我滿足,慷受害家屬慨,卻在受害家屬的傷口上撒鹽。
王欣儀今年1月通過親筆信道出,自己的親姐姐于19歲那年被追求不成的男同學殘忍殺害棄尸,這段悲痛的回憶鮮少對外提及,決定說出來,因為以受害者家屬的身份,有責任替已經(jīng)不能說話的姐姐發(fā)聲,此外,自己是民意代表,也有責任向大眾表達反廢死的立場。
“身為受害家屬,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王欣儀昨日在個人社交賬號上發(fā)文表示,家人被狠心殺害,一個幸福的家庭從此破碎,飯桌上永遠多一副碗筷,而那位家人卻永遠不會再回來;父母的頭發(fā)一夕白了,多少次的暗夜哭喊,也喚不回自己一手拉拔長大的孩子,這是無數(shù)個受害家庭的真實寫照,或許時間長了,有天能稍微過上一般的日子,但傷痛和絕望永遠都沒辦法修復。
“死刑只是對受害家屬最起碼的交代”,王欣儀直言,被害者家屬無法接受,加害者好吃好睡、為了茍活,玩弄司法于股掌之上;廢死團體為了自我滿足,慷受害家屬慨,卻在受害家屬的傷口上撒鹽。她衷心希望大法官們,不要將個人理想凌駕于8成支持死刑的民意上,更不要把部分人士自我滿足的人權幻想,強加在受害家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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