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3月26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島內知名材料科學教授黃兆龍,在擔任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學系教授期間,受行政部門及學校委托進行研究,卻涉嫌在12年內以不實發(fā)票核銷研究計劃業(yè)務費高達396萬多元(新臺幣,下同),作為妻子及助理勞退基金、零用金等私人用途,臺北地檢署26日依據相關法條起訴黃兆龍及助理湯采潔、廠商偉盟、高擎負責人共10人。
依據網絡資料,黃兆龍專長項目為材料科學、混凝土科技、綠混凝土設計、高性能混凝土、自充填混凝土、自動化技術、綠建材設計、永續(xù)混凝土等。北檢偵辦臺北地署偵辦M臺灣計劃等標案圖利廠商弊情,就曾查出黃兆龍護航業(yè)者并接受對方招待離臺旅游,2007年就曾依貪污罪起訴過黃。
調查局接獲檢舉,黃兆龍等人2008年至2020年間,分別受有關機關委托,辦理營建工程相關的研究計劃,明知依臺科大規(guī)定,金額未達2萬元的采購,只需檢附發(fā)票及報價單正本即可核銷,涉嫌以不實發(fā)票報銷研究計劃業(yè)務費,金額高達396萬多元。
其中,黃找偉盟公司負責人林素鋒以不實發(fā)票詐領306萬9637元,作為黃的零用金、妻子及助理湯采潔的勞退基金、勞健保費、申請專利費用、離臺費用、實驗室電話費等私人用途。
黃另找高擎公司提供不實發(fā)票,高擎負責人吳漢龍請托有業(yè)務往來的贊誠、臺灣計器公司負責人鄭文益、顏嘉益協(xié)助提供發(fā)票,供黃詐領89萬7250元,而鄭、顏各實際獲取18萬2500元、12萬1400元。
此外,檢調偵辦黃兆龍詐欺案期間,另查獲高擎負責人吳漢龍,自2010年至2013年參與投標臺當局行政機構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臺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臺電公司綜合研究所、臺北科技大學、臺防務主管部門陸軍后勤指揮部、健行科大等多起標案時,涉嫌與多家廠商合作,虛增投標廠商家數(shù),進行參與投標,從事圍標,涉嫌違反行政部門采購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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