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2月5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臺當局立法機構(gòu)正副負責人選舉引發(fā)綠白“電話門”風波,民眾黨指控綠營操作,今赴臺北地院對民進黨發(fā)言人吳崢、民進黨提起民事訴訟。民眾黨民意代表黃珊珊表示,不告刑事,而是民事的原因,主要是吳崢是受雇人,雇主是民進黨,兩者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不實報導的媒體也會一并提告。
黃珊珊說,他與卓榮泰會面是1月25日,那時民眾黨團還沒做出決議,在30日前各民意代表都是持開放態(tài)度,柯辦也接獲兩大黨的人來表示善意,希望溝通立會正副負責人,民眾黨保持開放態(tài)度,希望聽取兩黨參選候選人對立會運作、議事意見。
黃珊珊強調(diào),他與卓榮泰有共同朋友,因此持善意溝通立場去聽對方的意見,卓榮泰有提出3項意見,對她而言,那就是卓的方案,她沒有提方案,據(jù)實回報給黨中央,但由于后續(xù)太多人想要跟黨團成員和柯文哲溝通,因此才會公開歡迎大家都到黨團正式拜訪,婉拒私下約訪,以免爭議。
黃珊珊表示,1月29日兩黨候選人拜訪黨團,1月30日黨團會議做成決議,1月3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投票意愿與投票方式,沒有與其他政黨交換候選人條件的問題,且2月1日綠媒《自由時報》總編鄒景雯就寫了報導,指出綠營多方接觸民眾黨,包含民進黨前主席來溝通,但民眾黨沒有接受民進黨提出的方案,顯見不是民眾黨爆料,而是綠營爆的料。
黃珊珊指出,有兩家媒體和吳崢卻稱,民眾黨主動接觸民進黨,扭曲放話,明明是民進黨黨內(nèi)內(nèi)斗,自己爆料卻要扯民眾黨。黃珊珊直言,卓榮泰如果認為自己被誤解,應(yīng)該要去問《自由時報》為何2月1日當天爆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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