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臺媒圖)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1月17日訊:據(jù)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報道,新竹市長高虹安被訴擔任民意代表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高虹安在法庭上不斷強調沒有犯罪,但她聲請發(fā)還被扣押的手機及隨身硬盤,臺北地方法院認為高虹安及她的前助理、綽號“公衛(wèi)文”的王郁文都否認犯罪,且王郁文對高虹安手機內與前助理的通訊軟件對話紀錄爭執(zhí)證據(jù)力,未來可能有厘清必要,裁定駁回其聲請。
高虹安說,她在2022年12月15日遭臺法務部門調查局北部地區(qū)機動工作站扣押隨身硬盤1顆及iPhone 14 Plus手機1支等物品,本案已起訴并經(jīng)北院審理,隨身硬盤及手機內與本案相關資料均已復制采證在案,應已無留存之必要,這些物品與她生活及工作事項至關重要,請求準許發(fā)還扣押物。
北院認為,該扣案手機在偵查中經(jīng)采證之高虹安與共同被告陳奐宇間之通訊軟件對話紀錄,經(jīng)本案共同被告王郁文及其辯護人爭執(zhí)其證據(jù)能力,且本案尚在準備程序階段,她及共同被告王郁文又均否認犯行,將來訴訟中仍有可能就扣案手機及隨身硬盤調查相關證據(jù),以厘清案情,有留存之必要,高虹安聲請發(fā)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民意代表期間,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成為辦公室的“零用金”。對助理的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其他申報的差額,都要配合繳回,高虹安共挪用46萬30元新臺幣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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