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6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中市一趙姓男子因不滿遭追討3萬元(新臺幣,下同)債務(wù),去年以還錢為由,邀林姓債主碰面,近距離槍決致林男爆頭身亡,全案經(jīng)臺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趙姓男子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15日宣判,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與林姓被害人長期跟隨林的蔡姓堂哥從事賭場工作,30年來趙姓男子沒有從工作里獲得財富,反因嗜賭而欠下數(shù)百萬元賭債,認為蔡男積欠自己大筆薪資及賭場紅利,從2021年12月起,屢向蔡男索討薪資及紅利,蔡男置之不理,趙姓男子轉(zhuǎn)而遷怒林姓被害人,又想起被害人曾指認其胞兄販毒,遂計劃殺害林男報復(fù)蔡男。
2022年1月26日中午,趙姓男子以還錢為由,誘騙林男到一家超市見面,趙姓男子趁林男看手機未注意之際,從口袋掏出非制式手槍朝林男頭部近距離射擊1發(fā),見林男倒地,又朝其頭部補開1槍,導(dǎo)致林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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