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臺媒圖)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不滿臺灣媒體人周玉蔻在媒體平臺稱他拋妻棄子,提告要求周玉蔻及媒體連帶賠償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并下架文章和節(jié)目,臺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并應移除相關言論。對此趙少康提出4點聲明,感謝法院發(fā)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懲罰,他也承諾將賠償金捐給公益團體。(臺灣“中時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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