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12月20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內閣20日批準購物退稅以及降低土地和建筑稅、財產轉讓費等措施,以刺激消費,提振經濟。
泰國總理府副發(fā)言人拉差達表示,上述稅收措施是泰國政府給予民眾的“新年禮物”。
按照購物退稅計劃,從明年1月1日起至2月15日期間,購物者可以憑紙質或電子發(fā)票申請退稅,最高退稅額度4萬泰銖(約合8000元人民幣),其中紙質發(fā)票最高退稅額為3萬泰銖,電子發(fā)票退稅額度為1萬泰銖。
泰國目前的增值稅稅率為7%。拉差達說,這項購物退稅措施預計將使政府減少82億泰銖的稅收收入,但能額外增加560億泰銖進入消費流通領域,從而提振國民經濟并促進電子稅務發(fā)票的使用。
泰國政府已經連續(xù)數年在歲末年初實施購物退稅措施。如以往一樣,此次部分商品仍不能享受退稅,如煙酒、汽車、摩托車、船只、報紙雜志、酒店住宿、水電費、電話費等。
此外,泰國內閣當天還批準明年將土地和建筑稅降低15%,將財產轉讓費從2%降低到1%,財產抵押登記費從1%降低到0.01%。同時,從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將大幅降低國內航班的燃油消費稅,以促進旅游業(yè)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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