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左)、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右)。(圖:臺灣《中時電子報》合成圖,翻攝自 黃捷、王浩宇臉書)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16日通過,但王浩宇為何在罷免過程中,選擇與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一樣的戰(zhàn)術打法“低調”牌,卻依然被罷免?引發(fā)討論。緊接而來的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有媒體人就提出觀察認為,黃捷在最后這段時間,只剩正面對決和低調避戰(zhàn)2種模式,若黃采正面對決,勝率會較高。
媒體人臉書粉專“文翔政論”16日發(fā)文指出,罷免王浩宇過關后,接下來的罷免案,如何打罷免戰(zhàn),是政治人物的新課題,他認為,2016年民進黨執(zhí)政后把罷免門坎降低,還讓罷免可宣傳,這其實大大改變了罷免選戰(zhàn);罷韓、罷王,防守方都參考了過去割闌尾的經(jīng)驗,想保持低調,最后卻失敗,主要是規(guī)則已經(jīng)不同,游戲手段也不一樣了。
他解釋,罷免一位政治人物要分成前后2階段,在罷免“成案之前”,對進攻方(罷免方)不容易,尤其對手可能掌握行政資源,難免受到一些阻礙;但是“成案之后”,事實上,是對進攻方有利,原因是進攻方的戰(zhàn)術相對單純,“基本上就是努力宣傳、拉票,讓罷免通過,也就是進攻方的失敗,只會建立在能力、努力不足上,讓防守方在戰(zhàn)術上運用比較困難。
防守方(被罷免人)有兩種勝利方式,一種是“門坎未過”勝出,一種是“不同意票多數(shù)”勝出。然而實際上防守方在做戰(zhàn)術選擇時,被迫只能二擇一,也就是當你選擇“門坎未過”的路線,同時就得放棄“不同意票多數(shù)”的勝出方式,反之亦然,因此,并沒有同時達成條件的方式。
分析指出,若純粹以戰(zhàn)術來看的話,其實選擇正面對決的勝率應該會高一些,也就是跟對手比拼誰拉的票比較多,尤其被罷免者通常應該享有相對行政或是媒體聲量資源,理應比罷免者還要更多籌碼才對,單純一對一搶票,未必會輸。但若選擇以低調方式去希望降低罷免門坎通過的可能性,那等于是放手任由進攻方攻擊。
但分析也指出,此舉是寄望進攻方火力不足,自己失敗,而這樣的風險相當高,因為成功并非操之在自己的手上,對手只需要努力進攻,拼過門坎即可獲勝,因為防守者為了讓門坎不過,一定會盡可能降低自己人去投票的可能,票數(shù)上不可能贏。
而為何韓國瑜跟王浩宇都選擇低調?分析說明,因為防守方同時還須顧慮到“中間選民”,因為這是關鍵之一,若中間選民認為被罷免人言行極具爭議,也很可投入罷免浪潮,成為巨大變數(shù)。
對于黃捷罷免案,分析總結認為,她選擇“正面對決”的勝率應該會更高,但政治考慮上,必須自己拿捏,是豁出去賭一次?還是思考退路跟自己名聲的保全?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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