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侯漢廷遭污告“危害臺灣” 當庭否認:支持統(tǒng)一沒錯
臺北市議員侯漢廷(來源:臺灣“中央社”)
海外網(wǎng)2018年12月26日電 臺當局起訴臺北市議員侯漢廷、新黨王炳忠、林明正等人違反“國安法”,將三人正常兩岸交流污蔑為“為敵發(fā)展組織”。臺北市地方法院26日開庭審理此案,侯漢廷在庭上堅決否認犯罪,再次重申自己的理念是兩岸終極統(tǒng)一。林明正則表示,自己為和平統(tǒng)一盡心,何來“為敵發(fā)展組織”一說。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侯漢廷26日在法庭上批評檢方屬于“先射箭再畫靶”,把他關于兩岸交流活動草率粗暴地去認定為“意圖危害臺灣安全與社會安定”。侯漢廷還指出,檢方起訴書內看不出他有危害臺灣的意圖,更沒有發(fā)展組織的行為,所以罪名不應成立。
林明正則用閩南話說:“我是一個正統(tǒng)的臺灣人,我的祖先在清朝時,就來到臺灣宜蘭,我認為臺灣人就是中國人。”林明正加入新黨,積極參與中華兒女學會、中華講武堂、臺大中華復興社等社團活動,他表示希望為和平統(tǒng)一盡一份心力。他進一步反問“這些社團很早就成立,何來私自發(fā)展組織一說。”
臺北地檢署此前聲稱新黨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wǎng)”吸收臺灣現(xiàn)、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今年6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王炳忠與其父王進步、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原本打算不公開審理,經(jīng)王炳忠等人要求公開審理后,法院決定公開審理并開放民眾旁聽。12日法院訊問王炳忠與其父王進步時,王炳忠當庭表示,“燎原新聞網(wǎng)”是他工作、生活居住的處所,檢方稱之為組織工作據(jù)點過于牽強附會,他與大陸人士的交流往來,是新黨對外的正當兩岸交流,宣揚和平統(tǒng)一是應受法律保障的的人權,他沒有被迫、或受到利誘。
早在2017年12月,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與陳斯俊等4人住處就曾遭檢調搜索,并被帶回審查。當時侯漢廷就表示,將持續(xù)對抗民進黨的不公不義,并宣布投入2018年臺北市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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