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香港1月24日電 (記者 魏華都)香港警方1月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兩名男子跨境販運毒品到香港,各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于1月24日分別被判處監(jiān)禁12年10個月以及13年6個月。
警方毒品調(diào)查科高級督察吳龍在當日的記者會上表示,2018年12月17日,警方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拘捕兩名當時分別為21歲及23歲的本地男子,他們由馬爾代夫入境香港,行李箱里被發(fā)現(xiàn)6.98公斤可卡因,市值約720萬元(港幣,下同)。
吳龍續(xù)稱,兩名被捕男子各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其后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判刑時將量刑起點定為24年4個月及25年,但因他們認罪和其他減刑因素,故作出以上裁決。
吳龍表示,警方歡迎法庭的裁決,相信可以起到阻嚇性作用。他稱,販運毒品屬嚴重罪行,一經(jīng)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jiān)禁及罰款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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