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8月28日舉行的“反萊豬”、“珍愛藻礁”等4項“公投案”,因疫情延至12月18日舉辦。臺內政部門昨天宣布,8月10日至12日三天,民眾可上內政部門戶政司網站或到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區(qū)公所查詢自己有無投票權。
臺內政部門指出,依規(guī)定,年滿18歲、未受監(jiān)護宣告,并在各“直轄市”、縣市繼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才符合“公投”投票權人資格。雖這次“公投”延后,但依“中選會”規(guī)定,仍得在原訂8月28日投票日前即已具投票權資格,才能參加12月18日“公投”。
內政部門表示,1218“公投”的投票權人名冊已在8月8日編造完成,并于8月10日至12日在投票權人戶籍地的鄉(xiāng)鎮(zhèn)區(qū)公所公告閱覽,民眾也可于這三天上戶政司網站“2021年全臺性公投投票權人資格查詢服務”,登入身份證字號及生日查詢有無投票權,若有疑義,請向戶籍地鄉(xiāng)鎮(zhèn)區(qū)公所申請更正。
臺灣民主永續(xù)平臺秘書長林謙近日指出,“中選會”將“公投”延至12月18日,但選舉人造冊完成日卻是8月8日,此舉將導致7萬名剛滿18歲的民眾無法行使“公投”權利。
臺灣蠻野心足協(xié)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公投”延期投票和“公投法”中的重新投票不同,“中選會”8月8日完成1218“公投”的名冊編造,于法不合,也遺漏8月9日至11月28日的戶籍異動數據,恐將導致這段時間遷戶口的民眾收不到投票通知。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認為,無論選舉、罷免、“公投”,都有相關的“法源”依據,“中選會”豈能自行擴充行政裁量權,間接剝奪民眾投票權益?“中選會”則回應,“法規(guī)”并無明訂得依照原投票日或改訂投票日計算,而按過往選務經驗,自2002年至今年5月,共有8例公職選舉改訂投票日,都按原選舉人名冊投票。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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