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12月09日訊: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9日宣布,自10日起越南、泰國產(chǎn)業(yè)類移工入境,也需在居家檢疫14日后,前往指定醫(yī)院辦理采檢作業(yè),其采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于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中介公司自行安排。
據(jù)報道,居家檢疫完成后,陳時中指出,需進行采檢作業(yè)的原本只針對印尼與菲律賓的家事移工,但自10日起泰國、越南等產(chǎn)業(yè)移工納入完成檢疫程序后再進行棌檢作業(yè)。
指揮中心指出,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再進行7日之自主健康管理,為掌握移工于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中介公司應即日起,必須要通報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中介公司安置處所等)。
同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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